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处处长曾继峰一行到访贸仲委上海分会,双方就充分发挥仲裁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在证券期货纠纷中的作用交流了意见 。

贸仲委上海分会秘书长焦亚尼女士向到访的客人介绍了贸仲委及其上海分会近年来发展和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并着重介绍了贸仲处理股权转让、股权代持、增资扩股、资产管理、基金认购、债券发行等方面证券金融纠纷的实践。她谈到,贸仲受理的证券金融纠纷通常标的较大,而且一些争议涉及金融证券领域的创新业务,专业性较强,仲裁的“专家裁判”能够更好地从金融证券行业的自身规律出发解决争议,既有利于公平合理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证券创新业务的发展。
曾继峰处长指出,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的推进,上海证券期交易市场的多样性和规模不断发展,目前均居于世界前列。作为中国证监会的36家派出机构之一,上海监管局主要承担日常监管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依法处置有关市场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职能,一直以来都非常关注证券期货纠纷的解决机制。他表示,有关调研结果表明,涉外股权交易等金融合约约定以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的占到40%左右,说明仲裁程序灵活、专业裁判和保密的独特优势确实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双方还就仲裁与调解相结合、贸仲委金融规则的适用、证券法的最新修改情况、国际政治因素对金融监管政策的影响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致同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推动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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