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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IETAC Shanghai Sub-Commission

2012年9月24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香港贸易发展局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共同举办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设立仪式暨仲裁研讨会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会议厅成功举办。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香港贸易发展局总裁林天福出席设立仪式并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巡视员卢云华、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副司长王恒、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主任孙湘一代表中联办郭莉副主任出席设立仪式。董松根副会长和袁国强司长共同为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揭牌,来自香港和内地的嘉宾和与会代表300余人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设立仪式由贸仲委副秘书长李虎主持。

董松根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设立是贸仲委改革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香港特区仲裁界发展史上的一件喜事。

中国贸仲委是中国内地设立最早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也是世界仲裁界知名的仲裁机构之一。自1956年成立以来,贸仲委在涉外仲裁领域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累积审结的涉外仲裁案件数量,在中国仲裁机构中首屈一指,当事人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裁决的公信力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五十多年来,中国贸仲委积极推动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为国家建立仲裁法律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推动中国加入联合国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为中国《仲裁法》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此次贸仲委在香港设立仲裁中心,这既是贸仲委立足国际化,建设世界一流仲裁机构的必然要求,是祖国内地与香港日益紧密关系的现实需要,也是香港建设国际性争议解决中心的客观要求。

 

香港背靠祖国大陆,地理位置优越,法律制度成熟完善,国际人才汇聚,具备发展国际仲裁业的优势和潜力。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积极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把香港建设成为国际性争议解决中心的努力和举措。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就是中国贸促会应香港特区政府邀请,在内地以外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今后,中国贸促会将继续发挥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和传统优势,为进一步加强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为国家经济与世界接轨,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董松根副会长表示,以快速发展的中国大陆经济为依托,在特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特区完善的仲裁法制环境培育下,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一定会充分借鉴与吸收香港仲裁界的优点,立足国际化,有所作为,采取与国际接轨的仲裁模式,与香港仲裁机构及香港仲裁界共同发展,共创双赢局面,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国际化的专业水准积极融入香港社会,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为香港建设成为区域仲裁中心乃至国际性争议解决中心,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在致辞中表示,贸仲委在香港设立仲裁中心,将有助提升香港作为争议解决争议中心的国际地位。二○一一年六月开始生效的新《仲裁条例》是进一步完善香港仲裁制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条例一方面强化仲裁的优点,包括尊重仲裁各方如何的自主权,以及节省仲裁各方的时间和金钱;同时保障仲裁程序和涉及法院聆讯的保密性。他指出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超过一百四十个已经签署《紐约公约》的司法管辖区执行。至于内地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与律政司在1999年签署了《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參照《紐约公约》的原则,订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这些年来,有关安排得到两地法院有效执行,进一步巩固了香港作为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

袁国强司长指出,贸仲委选择在香港设立其首个在内地以外的仲裁中心,标志着对香港作为区内国际仲裁中心的认同和支持,律政司对此十分感谢。他说:“随着贸仲委在香港设立仲裁中心,加上香港既有的仲裁机构,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还有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亚洲事务办公室,香港拥有更完备的条件去满足对高端仲裁服务的需求。”

为增进两地仲裁界的交流,仪式后还举行了仲裁研讨会,贸仲委副秘书长李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杨弘磊法官、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教授分别就贸仲委及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情况及内地与香港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等问题发表专题演讲。三百多名分别来自香港和内地的中外法律和仲裁服务界的专业人士以及商界代表出席了研讨会,就如何加强两地的仲裁业合作交换了意见,现场提问踊跃,气氛异常热烈。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为大会致闭幕辞,她对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设立仪式及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祝愿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的事业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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